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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基层财政部门全程监管农发项目和资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

  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发办关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切实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项目区财政所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逐一核实,及时向县农发办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项目工程监督。经常到项目施工现场实地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县农发办和项目指挥部反映存在问题。三是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县农发办委托,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工作。四是协助县农发办做好项目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已建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开展项目跟踪问效,适时评估建成项目的运行效果,及时向县农发办反馈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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