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其中,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以及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通知》指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重点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在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方面,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以及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等等。
在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方面,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