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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确定七大发展目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9-07     浏览次数:

  “十二五”时期,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将稳定在16亿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农业部日前发布的《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

  稳定农产品供给能力。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的同时,棉花、糖料总产量分别达到700万吨和14000万吨以上,油料总产量达到3500万吨;蔬菜、水果等产品供应稳定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6%以上。

  调整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达到36%和1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2:1;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农垦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农业的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服务业快速发展。

  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重持续提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300万人,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

  增加农业效益与农民收入水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贫困人口明显减少。

  此外,“十二五”时期还将达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加强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健全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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