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就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明确了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重点、编报时间和编报要求。
通知指出,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重点包括10个方面: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出,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出,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出,企业境外投资支出(“走出去”专项支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支出,企业改革补助支出,新兴产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其他支出。
通知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中央企业将编报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中央预算单位,并抄报财政部。2011年10月31日前,中央预算单位将所编制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报财政部。
通知强调,中央预算单位和中央企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本单位预算建议草案和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中央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详细编制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支出项目计划要由基层单位编制,逐级汇总,各项数据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真实和完整。中央预算单位要认真撰写预算编制说明,详细说明每项预算数据的测算过程,对于一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作重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