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专户管理制度,防止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制定了《芳华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
二是建立分期拨付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实行项目承建单位全额垫资、分期拨付的办法,由村委会填报芳华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款申请表,镇财政所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工程造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
三是建立镇级报账制度,减少资金结算环节。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支出票据等相关资料,必须合法有效,由财政所专管人员复核,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并对实体工程按工程决算价的10%预留质量保证金,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建立项目管护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芳华填人民政府填写芳华镇201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固定资产移交表,及时与项目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一步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确保项目常态管理,长期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