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并选定北京、深圳、重庆、杭州、长沙、贵阳、吉林、新余等8个城市作为首批示范城市。
通知提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二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四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五是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六是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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