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10月10日生效实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11     浏览次数:

  10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与巴基斯坦商务部秘书苏勒曼·甘尼共同宣布《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这标志着中巴两国将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于2月签署。根据协定,在两国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11个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和中国6个服务部门的 28个分部门将相互进一步开放。目前,该协定是迄今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部表示,协定在10月10日实施后,有望与中巴自贸协定一起,在两国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全天候友谊中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上一篇:建水县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下一篇:红河州国税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