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大账”,财政预算报告是每年两会关注的重点。通过预算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能得知国家一年的“家底”如何,这些钱都花在哪些方面,花得是否有效率。为了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问题,加深对预算报告的理解,本报特推出“预算报告解读”专题,对2010年财政工作亮点和2011年财政预算安排特点及工作重点进行解读。
预算报告解读①
“家底”越来越厚实了
8.3万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8万亿元,达到83080.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全年使用的收入总量为83180.32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的收入总量为83180.32亿元
作为党和政府履行职责的物质基础,做大财政“蛋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蛋糕”到底有多大?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8万亿元,达到83080.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全年使用的收入总量为83180.32亿元。可以说,国家的“家底”越来越厚实了。
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基础上,2010年全国财政支出也同比增长17.4%,全年支出达到89575.38亿元。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达到93180.32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差额10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000亿元;地方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67526.9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1208.35亿元以内。
在报告2010年财政收支状况时,预算报告提到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个概念。它是指中央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这项基金于2007年开始设立,2010年底余额为2368.13亿元,2011年预算调入1500亿元,剩余868.13亿元。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预算报告还回顾了过去五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得益于“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据统计,“十一五”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1.2%,如果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6.6%。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等,共同构成了“十一五”时期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因素。
预算报告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2011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极其复杂。世界经济将继续缓慢复苏,但复苏的基础不牢。我国经济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从财政看,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收入方面,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由于2010年收入基数较高,加上外贸进出口快速增长的态势难以持续,车市逐步降温,以及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也会减少一些收入。2011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比上年有所回落。支出方面,完成公共投资在建项目,加强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力度等,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出压力很大。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结合面临的经济财政形势,预算报告明确了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并对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作出安排:中央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5860亿元,比2010年执行数(下同)增长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5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473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54360亿元,增长12.5%。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000亿元,比2010年预算数减少1500亿元。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8972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22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0220亿元,增长11.9%。全国财政收支差额9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2.5%下降到2%左右。
这样的安排,既考虑了巩固和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预算报告解读②
中央财政超收收入按规定使用
4410亿元
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是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以及2009年财政收入基数相对较低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超收了4410亿元
根据2010年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收入应为3806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42470.52亿元。这意味着,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超收了4410亿元。
预算报告对中央财政超收原因作了分析。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是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以及2009年财政收入基数相对较低等因素的综合反映。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4410亿元,主要是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相关经济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一些指标超过预期较多,导致收入超过预算。
具体说来有两大原因:一是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4.7%(其中进口增长38.7%),超过年初8%的增幅预期,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收2865亿元。二是2010年汽车销售量增长32.4%,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比预算超收1285亿元。这两项超收合计,占到中央财政超收额的94.1%。其他各项收入与预算基本持平。
预算报告对中央财政超收收入的使用作了详细说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4410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65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路养护等经费转移支付242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6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加公路建设支出454亿元。其余2748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留待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使用。预算报告强调,2010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报告。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综合考虑国内生产总值、企业利润、进出口等经济社会增长指标变动情况,进一步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预算报告解读③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1.18万亿元
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10710亿元,加上2008年四季度和2009年的政府公共投资支出,完成两年新增1.18万亿元的目标。
2010年,两年新增1.18万亿元政府公共投资支出的目标完成
2008年四季度,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重启了积极的财政政策,2011年是实施这一政策的第四个年头。
在总结2010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时,预算报告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向好势头。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继续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10710亿元,加上2008年四季度和2009年的政府公共投资支出,完成两年新增1.18万亿元的目标。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继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续建和收尾。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以奖代补”范围,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巩固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执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从2010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看,政策的侧重点仍是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拉动社会投资,扩大居民消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其中一大亮点是,中央财政完成了两年新增1.18万亿元的目标,为顺利完成包括新增4万亿元投资等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今年政策实施是围绕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展开的,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预算报告明确了2011年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五个着力点: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增强其消费能力。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努力扩大就业,支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政策。完善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等有利于扩大消费的政策。
二是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中央基建投资安排38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三是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继续改革和完善税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消费税制度,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推进资源税改革。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三农”、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大力支持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鼓励并扩大关键零部件及先进设备进口,引进先进技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增加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
预算报告解读④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13.3%
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9.63亿元,同比增长13.3%,促进了地区间财力均衡分配。
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同比增长13.3%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有力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
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9.63亿元,同比增长13.3%,促进了地区间财力均衡分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适当集中财力加以调节。中央财政收入除一小部分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外,更多的则是用于对地方进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由地方安排财政支出。
从预算报告看,2010年中央本级收入42470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1.1%;中央本级支出15973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7.8%,地方本级支出为73602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82.2%。从资金来源看,地方财政支出中平均有37.2%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平均6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可以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有力地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到451个县。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2011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预算报告显示,全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税收返还5067.99亿元,同比增长1.4%;一般性转移支付17336.77亿元,同比增长18.5%;专项转移支付14905.24亿元,同比增长17.1%。
预算报告还对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作了说明: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6609.11亿元,增长21.2%。其中,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75亿元,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安排资金300亿元,提高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的财政保障能力。同时,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370亿元,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安排13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581亿元。
预算报告解读⑤
民生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大头
占2/3左右
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同比增长18.1%。
2011年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
研读近年来的预算报告,可以发现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力度呈逐年加大趋势。这既是公共财政的题中之义,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在财政部门的集中体现。正如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所说,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8898.54亿元,增长19.9%。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用于民生支出。
预算报告列举了几项2010年中央财政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
——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同比增长28.6%。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国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免除2900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同比增长14.8%。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到24%,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相关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等。
——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同比增长16.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支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60%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
——住房保障支出112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同比增长15%。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在全国范围增加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家数,继续加强大遗址、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强化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建设。
从上述民生支出看,中央财政对每一项支出的执行数都超过了预算,最多的教育支出完成预算的117.9%。这体现了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1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同比增长18.1%。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
预算报告特别强调,2011年要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是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五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预算报告解读⑥
有效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18.3%
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8579.7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427.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225.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350.3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收用于“三农”的支出同比增长18.3%
近年来,“三农”一直是财政支持的重点,2010年也不例外。
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8579.7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427.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225.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350.3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增加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农作物良种补贴覆盖地域和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增加到12大类180个品目。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7.77亿元,累计参保农户达到1.3亿户次。
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第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第二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450个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以及农村电网改造。同时,加大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力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动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发展。通过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411.72万亩,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11.2万吨。
三是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27个省份,5.3亿农民受益。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10.49亿亩。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覆盖扶贫对象3597万人。
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三农”支出力度。预算报告显示,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9884.5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支出3938.7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406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3963.6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与2010年相比,除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这一项持平外,其他三项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增加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规模,健全补贴制度;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同时,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支持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范围,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等;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公路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继续实施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支持集中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实施扶贫攻坚,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等。
预算报告解读⑦
进一步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970个县
2010年,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2.86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2010年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近年来,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深化改革是科学发展强大动力的理念,充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和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2.86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二是预算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三是税制改革平稳推进。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巩固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
2011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做好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相关工作。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二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
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预算报告解读⑧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有力
3000亿元
2010年,在继续支持汶川灾后恢复重建的同时,针对“4·14”玉树地震和“8·7”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重建资金,有力支持了灾后恢复重建。
2010年,3年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入3000亿元的规划目标实现
2010年,在继续支持汶川灾后恢复重建的同时,针对突发的“4·14”玉树地震和“8·7”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牵头研究制定重建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方案,及时拨付重建资金,切实加强财力保障,有力支持了灾后恢复重建。
一是推动加快汶川灾后恢复重建。2008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330.88亿元,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支出655.82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6.57亿元,合计3033.27亿元,实现了3年中央财政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入3000亿元的规划目标。截至2011年1月底,灾后重建项目完工90%,完成投资90.6%,3年重建目标两年基本完成。
二是有效保障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考虑玉树灾区贫困和灾情严重等情况,确定了以中央财政负担为主的原则,中央财政资金占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住房重建等主要由政府承担。针对灾区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集等特点,新增教育特别资助、扶贫以及援建援助等三大类政策,确定了320亿元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其中中央财政210亿元,分2010年至2012年3年安排。截至2010年底,中央财政已下达当年灾后恢复资金90亿元,预拨2011年资金93亿元,合计183亿元,灾后重建完成投资15.8%,有力支持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点用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是大力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针对舟曲灾害特点和重复受灾等实际情况,以中央财政为主加大支持力度,并与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有效衔接。注重短期防灾与长期整治有效结合,将白龙江整治、灾害防治和搬迁避让等列入重建政策支持范围,确定了50亿元的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4.8亿元,有效满足了恢复重建的各项资金需求。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
指财政为引导和促进农业林业保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三农”事业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林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农户等投保人提供的补贴。
保障性安居工程
指政府为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又统称保障性住房。
成品油税费改革
指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替代公路养护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公平了税费负担,建立了以税收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以及以税收调控能源消费的新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指从2006年开始,用四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全面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具体内容是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并制定和适时调整公用经费生均基准定额,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指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2015年集中力量解决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计划。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等器材,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以及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指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从2009年起,将基层政法机关“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体制。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按照规定分别承担,同时要求同级财政切实做好本级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工作;东部地区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原则上由同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予以奖励性补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上一篇:中海地产70亿造全国地王 楼板价2.24万
下一篇:三部门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