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德泽乡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资金随着项目走。扶贫项目计划一经审批确定,不得擅自调整计划、项目、资金和内容。
二是实行资金公示制。扶贫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安排,通过适当方式在扶贫项目所在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加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透明度,杜绝虚报项目支出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对于基本建设类的扶贫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管理,项目施工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做到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强化资金的审核拨付。扶贫资金一律通过财政所扶贫资金专户拨付,实行专帐专户管理。乡扶贫办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审核拨付。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提出用款申请,报经分管领导、扶贫办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扶贫项目的计划执行、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等情况,加强跟踪监测。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单位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