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到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3万多个企业建立企业年金,1300万职工参加,积累基金超过2000亿元,其中1300多亿元进入投资环节开始运作,年化收益率达10.5%。这是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的。
据介绍,我国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职工退休以后领取。
1991年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后,到2005年底仅积累基金680亿元。由于进展缓慢,国务院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从2006年开始,原有的补充养老保险向企业年金新办法过渡,企业年金开始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介绍,企业年金制度具有4个特点:一是采取缴费确定型,待遇水平完全取决于缴费多少和投资运营情况,便于人员流动。二是强化企业年金资产的独立性,已记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不受企业支配和企业破产的影响。三是引入基金托管制度,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四是实行专业理财,努力谋求较好的收益。
新的企业年金制度实施3年来,参加企业由2万多家增加到3万多家,受益职工由900万人增加到1300万人,积累基金由600多亿元增加到2000多亿元,平均每年增加400多亿元。
但是,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超过2亿,其中1300万人享有企业年金,比例还有些低。如何鼓励更多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陈良认为,关键是要有统一和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他介绍,目前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标准不一,优惠幅度也比较小。
市场化运营是企业年金的一大特点。据了解,在具体的运作中,由符合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从制度上保证基金安全;企业年金一旦建立,便成为独立于企业的专项基金,由具备资格的机构例如基金公司管理运营,防止挪用带来的风险。
在企业年金运作的3年间,运营收益率由以前的5%左右提高到10.5%,其中今年上半年平均收益率4.3%,战胜了同期通货膨胀的水平,实现了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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