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国家税务局圆满完成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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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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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于12月22日圆满完成。从开展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总体情况是好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的水平和依法治税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连续六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多年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广大纳税人对昭通国税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是高的。昭通国税收入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2009年,全局上下严格执法、加强税源管理、依法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实现税收收入37亿元,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36.5亿元奋斗目标。
但是,通过税收执法检查也反映出个别执法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业务技能不高造成在税务稽查、代开发票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如,追缴税款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完整;提取证据未经提供证据的单位签字盖章认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实地验货书面痕迹;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未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等。
市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根据《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要求,在全市国税系统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单位在收到《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后,及时整改;要求各县区局针对问题,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责任心和执法水平;同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以及执法检查工作质量纳入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注重执法检查成果利用,积极向税政、征管等部门和纳税人反馈意见或建议,切实做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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