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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医保7月1日起可跨省转移接续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
从今年7月1日起,国内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昨天,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日前出台,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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