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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香港银行可申请在广东设异地支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0-10     浏览次数: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9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9日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在香港会面。银监会和金管局同意进一步加强合作,以促进香港与内地银行业的融合发展及有效监管相关业务。
  金管局表示,陈德霖与刘明康就香港与内地银行业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最新发展交换了意见。就《〈CEPA〉补充协议六》中关于香港银行在广东省开设分支机构的新政策,银监会已完成准备工作,可以开始接受香港银行的申请。
  陈德霖表示金管局欢迎相关政策的落实,相信将有利于香港银行在广东省扩展业务网络。据了解,刘明康这次访问香港,主要是应邀担任香港银行公会卓越人士讲座暨午餐会的演讲嘉宾。
  香港一些银行已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执行董事王冬胜表示,这项开放措施将巩固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更进一步为香港银行业拓展业务空间,在珠江三角洲这个重要经济中心发展更有效率的银行服务。
  恒生银行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梁高美懿表示,恒生银行十分支持《〈CEPA〉补充协议六》,这有助于香港银行加速拓展内地业务,并推动香港与内地长远的经济发展,继续发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作用。恒生银行计划于本月内向广东银监局递交申请于佛山筹建首间异地支行,并积极研究于广东省其他城市开设异地支行。
  《〈CEPA〉补充协议六》由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在新措施下,香港银行直接或通过内地子行在广东省(包括深圳市)设立的分行,可参照内地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申请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在此安排下,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营业分支机构后,可在广东省境内设立支行,不受只可在已经设立分行的城市行政区内设立支行的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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