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决定,对中国输美的氯化钡、熨衣板、聚乙烯购物袋和三氯硝基甲4种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启动全面日落复审,对四氢糠醇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进行快速日落复审,以确定取消上述反倾销税令是否有可能导致在合理可预见时间内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所谓“日落复审”,就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对反倾销和损害同时复审的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5年内终止。“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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