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十一五”以来我国单位GDP能耗已累计下降13%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0-29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十一五”以来,我国单位GDP能耗已累计降低了13%以上。经过不懈艰苦努力,到明年底,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有望实现。

  解振华是在27日召开的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第三次部长级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以上介绍的。

  解振华说,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尤其在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的背景下,完成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难度很大。但中国始终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工作,从未放松推进节能减排。从数据来看,“十一五”第一年中国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1.79%,第二年降幅达4.04%,第三年则达到4.59%,而今年上半年已完成3.35%,实际已完成降低能耗13%以上。

  解振华预计,今年全年可完成降耗5%左右,明年也有望完成4%至5%。所以,经过努力完成总体20%的目前很有希望。完成这一目标,意味着中国将节约标煤6.2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

  解振华说,为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中国付出了很大努力,相继淘汰了一大批炼铁、炼钢、水泥、焦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小火电机组。同时还解决了不少相关企业转产、职工就业的问题。解振华还指出,中国作出应对环境变化的各项积极承诺,并不是建立在其他国家采取行动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人类负责、对国民负责的基础上,节能减排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上一篇:建水县国税局从五个方面提升办税服务质量
下一篇: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保持“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