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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范税务风险的管理体系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0-21     浏览次数:

  自今年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关于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以来,持续数月的税收“自查风暴”已接近尾声。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通过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导,在实现堵漏增收目标的同时,也对相关大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此次自查,说是自查,实际上很多大企业是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完成的。对于已经通过了税务机关审核的大企业,一些参与了企业自查的税务专家指出:自查结果通过审核值得庆幸,但这并不能说明企业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大企业很有必要对此次自查的全过程再进行回顾、总结与反思,将自查带来的积极成果充分利用起来,趁热打铁,不断完善防范税务风险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回顾自查,三大积极成果业已形成
  谈起国家税务总局发起的这次“自查风暴”,资深财税咨询专家、华志泰欧企业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朱希铎用三个“足够大”来形容:自查范围足够大、自查力度足够大、对企业的触动足够大。朱希铎说,对大企业来讲,税务自查的过程,既是重新进行自我认识的过程,也是对自身税务问题重新评估的过程,更是对“税务战略”的重要性深刻体会的过程。伴随着自查的结束,目前至少有三大积极成果已经呈现在了大企业的面前。
  这第一大成果就是税务问题开始进入大企业管理高层的视野范围。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大企业的日常经营中,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的重要性往往都得到了企业上下的普遍认同,但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有些企业目前还没有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只有相关管理人员)却常常被忽视。即便企业出现了重大的税务问题,也只会在财务主管的层面上解决问题,鲜有企业管理高层问津。但这次的情况大不一样,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一把手”都亲自参与到了自查提纲的拟定及具体的自查环节中来。“将税务问题视为头等大事来抓,这在我们公司还是头一回。通过自查,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开始重新掂量‘税务’的分量。”国内某著名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说。据他介绍,他所在的集团公司在搜集、整理自查材料、研究解决税务问题的整个过程中,都是由集团总裁或者由其秘书代表总裁统一协调具体事宜。只要涉及分公司的问题,都是由分公司总经理亲自参与解决。这位财务总监表示,企业高层对税务问题如此关注,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在涉税问题上,大企业普遍从最初的盲目自信变得更加理性,是此次自查带来的第二大积极成果。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后,记者曾就税务风险管理的问题致电多家大企业财务负责人,那些财务负责人曾不约而同地告诉记者:“我们的风险管理已经做得很好了”,甚至有财务负责人自信地说:“我们没有任何税务风险。”但此次自查的数据显示,完全没有涉税问题的大企业比例并不是很高。南京市国税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在第一轮的自查中,位于该市的大企业或大企业分支机构自查的有问题面达80.64%。如此高比例的问题面,让大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开始从税务的角度重新评估企业的“健康状况”。
  “不筹划犯傻,瞎筹划犯法。”总部设在深圳的某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历了此次自查,企业董事会成员普遍感到:企业在税务方面要么不出问题,要出问题都是大问题。因此,他们公司已经开始将税务风险管理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着力增强董事会成员的风险意识、管理意识和筹划意识,以改变目前处理税务问题的被动局面。
  据记者了解,此次自查还加强了大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理解,这是自查带给大企业的第三大积极成果。朱希铎说,由于此次自查涉及的税务问题较多,金额较大,涉及大企业的切身利益,大企业向税务机关所咨询问题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超出了日常的水平。这不仅有利于大企业解决一些具体的涉税问题,也有利于大企业向税务机关充分表达在涉税方面的诉求,还有利于大企业借机充分了解税收政策,以进一步把握税收政策的精髓,提高政策执行的精准度。同时,通过沟通,还促进了税企关系的和谐,可谓一举多得。
  结合自查,重新领会《指引》的核心要求
  有关专家表示,大企业应该积极利用好此次“自查风暴”的积极成果,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涉税管理,使企业由事后的“全面自查”逐步向事前的“风险管理”过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指引》虽然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但是不少大企业仍然对税务风险管理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比如,一提及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人就认为这需要花钱,而不考虑其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这次自查,大企业在这方面的认识有所提高,至少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必要的。但资深财税咨询专家朱希铎认为“这还远远不够”。为此,他提出了一个“对照理解”的方法,以帮助大企业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认识税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朱希铎建议大企业,先列出《指引》的各项原则与核心要求,将其与自查中发现的对应风险点联系起来作进一步的对比分析:如果有风险管理系统情况会如何?没有又会如何?在此基础上,还可根据《指引》的原则性规定建立健全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比如,《指引》要求,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对此,企业就要结合自查情况对这一要求重新思考: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参与税务问题的决策与哪些风险点相关联?参与决策会规避哪些风险?不参与又会忽略哪些风险?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参与税务决策的情况下,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的工作如何与企业经营相挂钩?企业内部的管理与外部的监管如何形成有效互动?
  再比如,《指引》要求,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对此,大企业也要结合自查作一下对比分析和思考:哪些风险是由于财务或税务部门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部门(特别是生产和销售部门)沟通不畅造成的?如何搜集有关信息?如何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怎样的信息管理系统能最有效地服务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等等。
  朱希铎说,在有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理解某一事物,比单纯靠抽象思维去理解要更奏效,这是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人们常说要“趁热打铁”,在这儿,“热”就是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还比较集中、比较具体、比较深刻,而“铁”,当然就是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了。
  北京资深税务中介专家郭伟说,税务问题绝无小事,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光有认识还不行,还要克服畏难情绪。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指引》只是表明了税务风险管理的方向和框架,大企业创新的空间还很大。因此,大企业应该给自己一定的试错空间,先干起来,在逐步加深理解的基础上摸索出最适合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
  立足自需,夯实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石
  结合目前的情况,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才能逐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呢?
  “目前最关键的,就是要让税务风险管理这一新概念‘落地’。”朱希铎认为,大企业要真正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就不能只是以观望、等待的心态被动地接受它,而是要通过一个有效的途径去主动地实践它。朱希铎告诉记者,他在帮助大企业自查时发现,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及岗位,许多庞杂的涉税事宜都无法及时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演变成了风险点。因此,他认为大企业内部建立合乎实际需要的税务管理岗位、配备得力的税务管理人员,建立税务管理制度,十分必要。德勤税务合伙人林绥也表示,大企业必须从信息系统和人员岗位上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最终落实。
  此外,在朱希铎看来,有针对性的信息管理系统是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而涉税数据则是基础的基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企业对涉税数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的观点是,涉税数据都是给税务机关看的,其功能是确定应纳税额,对企业自身没有多大用处。记者了解到,多数企业平时不重视对涉税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直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才被动应付,从而使珍贵的涉税数据没能发挥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服务的重要作用。
  北京资深税务中介专家郭伟说,税务的“脉络”遍及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从税务这个渠道入手,可以发现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因此,涉税数据真正的需求者是企业,并非税务机关。
  有关专家表示,要让企业的涉税数据发挥作用,税务部门也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信息平台,系统地执行台账管理、税务报表管理、税务数据分析、涉税事项预警、涉税事项审批、税务信息服务等功能,这个信息平台允许国家、省、市、县四级税务机关按照不同权限提取相关数据,从而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此,企业的众多涉税“死”数据才会“活”起来,预防税务风险、为企业管理层的科学决策服务等目标也才可以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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