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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国税局认真落实交叉评估结果 追缴评估税款及加收滞纳金42.6万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以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评估辅导为抓手,向管理要收入的要求,罗平县国税局认真落实交叉评估结果。
        一是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企业,加强政策辅导。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深入企业做好结果反馈,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辅导,避免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结果,保证税款入库。在认真听取纳税人反馈,逐户落实的基础上,严格追缴评估税款和依法加收滞纳金,共计426231.62元,已全部追缴入库,责令企业作账务调整,调减成本费用845612.89元,调增利润845612.89元;
        三是认真分析典型户案例,做好行业规范。在做好落实的过程中,要求管理认真剖析典型户案卷,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在该行业内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评估一户,规范一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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