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抓住27个村级活动场所被省委组织部列为排危重建项目的契机,采取市县配套一块,部门资源整合一块,乡(镇)和村自筹一块,社会资金筹措一块的方法积极筹集资金,强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截止2010年4月底,该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共投入建设资金580.9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乡镇补助资金71.56万元,整合资金12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50万元,扶贫部门10万元,其他渠道筹措资金124.4万元。资金管理过程中,实行财政集中直接支付模式,采取专人专户管理、一支笔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安全、高效发挥建设资金作用。目前,2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已部分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