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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国税局采取四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25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利用“三读”活动之机,积极掀起读书促廉、读书思廉的热潮,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及州局廉政网页登载的名言警句、案例剖析和忏悔录,深刻反思,警钟常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宣传,确保国税廉政文化进企业、家庭。积极营造“你守廉我助廉”和谐氛围。按照廉政文化进家庭、进企业的要求,共同唱响廉政之歌。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防患于未然。以部门为单位,对照《廉政准则》条款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工作重点,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作用。每一个干部职工要秉持严是爱,松是害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严于律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工作宗旨,忠于职守,主动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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