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国税局从四个方面着力解决纳税服务监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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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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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纳税人得到全面、公平、公正、公开、优质、高效、文明、便捷的纳税服务,提高国税部门的纳税服务水平,镇雄县国税局从四个方面着力解决服务监督问题。
一是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为核心,以优质、高效、文明、便捷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时限,着力解决纳税服务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通过对办税限时办结率、税收政策送达率和及时率、咨询答复率和满意率、上门辅导纳税率、涉税投诉和举报的受理率、纳税人意见及建议的处理率和满意率、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率、税务人员岗位业务技能达标率、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率、税收执法过错率等指标纳进行考评,明确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标准,着力解决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问题。
三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受理纳税人投诉、开展明察暗访、深入纳税人进行了解调查、听取特邀监察员及纳税人代表评议等多种形式,对纳税服务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保证各项优质服务措施的落实到位,推动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提升国税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和服务纳税人的能力,着力解决纳税服务不作为或作为程度不够等问题。
四是向纳税人送达《纳税服务承诺书》、《纳税人维权引导书》和《纳税服务卡》,把纳税服务的项目、时限、要求、投诉举报电话、纳税人应享受的合法权益等通过“两书一卡”的形式主动向纳税人公开,让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及应有的合法权益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认识,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纳税服务监督的载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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