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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旧县镇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09     浏览次数:

  为规范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投资效益,马龙县旧县镇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新农村建设资金按照“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设立专户,实行报账制管理。

  二是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规范操作,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施工队伍,使其成为“阳光工程”。

  三是项目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对新农村的规划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投资和预决算等具体事项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项目资金实行监督分口负责制。各财政所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核查,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工程完工后由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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