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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加快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

  为加快家电下乡补贴产品的审核兑付进度,提高兑付率,昆明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工作。

  一是完善兑付流程。在已选择的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流程,加快补贴兑付进度,切实提高补贴兑付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当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协调、组织引导各经销企业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制作下乡产品宣传资料和信息公告栏时,对政策要点、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进行公告,让农民群众进一步熟悉政策内容,了解补贴程序。

  三是加大兑付督促力度。各县(市)区财政、商务部门对凡已在家电下乡网上录入销售信息但未申报补贴的,特别是购买人符合补贴对象条件但未进行申报的,由县级商务部门督促经销商通知购买人,尽快办理补贴申报,财政部门及时审核兑付。采取“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的县(区),县(区)级商务部门及时督促经销商申请资金清算,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复核、兑付。同时在乡财政所建立电话回访制度,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督促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四是创新兑付方式。对盘龙区、五华区、寻甸县、宜良县、石林县5个县(区)取消了购买人的户籍限制。对云南省户籍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实行购买销售网点代审代垫,在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网点属地财政部门清算补贴资金。组织协调并引导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的购买热情,方便群众购买,扩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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