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个旧财政局卡房镇财政所,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协同镇农村财务中心对全镇所辖15个村委会,102个村小组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和摸底。
一是深入各村委会认真核实资产、资源。本着“五权”不变、民主管理、公开及成员受益的原则,耐心询问,仔细求证。二是对各村委会、村小组已自查上报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逐类盘点、核实、登记;每项登记入册均由村委会主任、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三是及时向群众张榜公布集体资金、资源情况,同时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四是对尚存争议的资金、资产、资源,深入实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然后一一盘点核实,不容一笔“糊涂账”潜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