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2011年上半年 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优于外企和国有企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7-11     浏览次数:

  今日,海关总署发布2011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时表示,上半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表现优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4625亿美元,增长38.8%,高出同期我国外贸总体增速13个百分点,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7.1%,比重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

  针对上半年我国主要省市的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赵福地介绍说,我国主要省市外贸进出口依然集中,进出口值排名前7位的省市对外贸易合计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82.4%。其中,广东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继续位列全国第一,为4350.9亿美元,增长26%,占同期全国进出口总值的25.5%。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山东和福建列第二至第七位。

  据了解,2011年1至6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7036.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8%。其中出口8743亿美元,增长24%;进口8293.7亿美元,增长27.6%。累计顺差449.3亿美元,收窄18.2%。

上一篇:富源县国税局“请、访、送、答”服务纳税人促进国税收入稳定快速增长
下一篇:10月CPI环比意外回落 暂无通胀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