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普法规划”),对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等进行了明确。
普法规划提出,除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外,今后5年间的主要任务还包括,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密切联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实际,加强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配合国家财政法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9号)、各单行税法等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围绕财政各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学习宣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其他两项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和深化“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至2015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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