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协调,确定样本企业。及时与国税、地税、工商、统计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获取企业所得税相关数据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相关要求,选取了代表不同类型、产品、规模的9户企业作为样本企业。
三是加强培训,确保调查质量。迅速组织样本企业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企业工作人员业务实际操作能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上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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