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兑现好村组干部岗位补贴。采取三年分步实施,结合绩效考核,逐步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提高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落实好村干部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政策。从2009年1月开始村支书、副支书、村主任、副主任的养老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由县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三是保障好村级办公经费。从2009年开始,村(居)委会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村级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 四是解决好基层组织办公场所问题。从2009年起,县财政连续三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综合活动场所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