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国税“五个创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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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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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国税局紧紧围绕州纪委和省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结合国税工作特点,以创新发展为突破口,以强化作风建设为着力点,狠抓“五个创新”,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突出“以人为本抓管理、统筹兼顾谋工作、优质服务提效能、创新发展构和谐”目标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现税收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内外监控机制。坚持反腐倡廉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保护于干部、服务于发展的工作理念,将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要求细化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一岗两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内,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全程跟进以及事前、事中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对外,聘请特邀监察员,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内外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内外监督。
三是创新服务承诺方式。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加强服务承诺体系建设,创新推行“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模式和基层工作“明察暗访”制度,强化税收执法与服务的行政问责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纳税服务承诺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共建和谐双赢的税收征纳环境。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规范管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日常检查考核,通过内部按季开展“纪检日”活动和对外开展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及回访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是创新责任制考核。根据国税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创新攻关工作绩效考核,把工作重点放在执行力、落实力的监督检查考核上,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大责任制考核,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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