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服务纳税人十二项措施公开承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次数:

  12月4日下午,江苏省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江苏地税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二项服务举措。
  今年以来,江苏省地税系统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为主线,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开展各项税收工作。6月份,省地税局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三服务”措施》。各地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各级地税机关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围绕省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这些服务举措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并享受到地税机关的服务举措,同时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地税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省地税局决定将十二项为纳税人服务的措施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
  这十二项服务措施的具体内容是:
  1、提供涉税信息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开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的内容、时限和办理地点,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地税干部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3、推行网上办税服务。以财税库银联网为依托缴纳税款,为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提供便利。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逐步实现税务预登记、涉税申请、发票申购与验旧、发票开具、申报缴税、涉税审批、税务公告、纳税咨询、预约服务等税收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4、实行办税服务厅一站式服务。各地办税服务厅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
  5、推行个性化服务。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提醒。纳税人以函、电方式预约办理涉税事宜,地税机关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和登记,承诺在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对老、孕、残及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特殊群体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对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6、简化涉税审批环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审批事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符合要求的,除依法需要报上级机关审批及其他特殊情况外,当场办结。
  7、实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在同一省辖市城区内或同一县(市)辖区内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购发票(冠名发票除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8、简并征期、减少涉税资料报送。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式。对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按半年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对采用CA认证的网上申报纳税人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9、实行查前告知、约谈、自查制度。除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前通知纳税人开展自查,对同一纳税人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稽查立案检查的纳税人,同一属期不再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尚未完结的,暂不列入专项检查。对存在涉税疑点或问题的纳税人进行约谈。对确需立案调查的案件,做到快查快结,维护纳税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专项、专案检查除外)。
  10、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对纳税人首次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在限期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11、建立纳税人意见收集与反馈机制。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各地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信件由各级局长亲自阅处。各地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涉税案件举报中心、监察室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快速启动调查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
  12、严格执行地税部门工作禁令。严禁不征、少征、多征、转引税款;严禁不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违法实施税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税收强制保全措施,以及不履行和延迟履行法定职责;严禁强行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或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利用工作便利、职务影响接受纳税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和借占交通工具、住房以及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上述十二项服务措施涵盖了纳税人与地税部门打交道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地税机关对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尊重和对纳税人透明办税、快捷办税这一合理需求的满足。随着这些举措的实施,纳税人将真正实现以下愿望:
  一是交“明白税”。纳税人可以通过拨打江苏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陆江苏地税门户网站、光临办税服务厅,知道为什么要交税、交什么税、交多少税、怎么交、违反了规定怎么办、有意见往哪提。
  二是“足不出户”办税。纳税人在家或其他地方只要能上网登陆我们的地税门户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就能办理相关的涉税事宜。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正在不断拓展。
  三是“就近”办税。纳税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县(市)范围内,可以自由选择就近方便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而无须一定要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去办理。
  四是“立等可取”办税。纳税人在办理涉税审批事项时,碰到的最大问题往往是层级多、程序复杂、耗时长。通过这次涉税审批改革后,涉税审批权限下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时间大大缩短,除了一小部分特殊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限审批外,绝大部分当场办结、立等可取。这不但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便利,也使权力运行更加公正透明。这是一次对原有涉税审批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是我们服务举措中的一大亮点。
  五是“一站式”办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无论是咨询,还是办理涉税事项,只要找到办税厅任何一个工作人员或者一个窗口就能解决问题,而无需多头跑、多头找。
  六是“简易”办税。有些纳税人本来是要按月缴税的,现在合并征期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缴一次就行了。纳税人原来每次报缴税时,一般都要报送纸质资料,现在只要通过网上申报的,半年报送一次就行了,如果已采用CA认证的话,将不需要报送了。
  七是“绿色通道”办税。对于由于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帮助的特殊群体,可以通过特殊的办税通道获得应急和关怀服务。
  八是“柔性执法”控制风险。纳税人可以通过地税机关告知或约谈,自查自纠,从而避免了可能带来的处罚风险。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法律掌握方面的偏差,而初次发生的过错或违法行为,能够得到“人性化”对待。
  九是监督、诉求渠道畅通,并能得到快速响应。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江苏地税12366服务热线、江苏地税门户网站、“纳税人之家”、“局长接待日”等多种渠道,可以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进行举报,能够及时得到回应。
  新闻发布会由省地税局纪检组长于阜宁主持,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倪静石对十二项服务举措进行了通报并作了说明。

上一篇:在早到的冰风雪雨中前行——湖南专员办农村改厕调查组常德工作纪实
下一篇:哥本哈根大会发出呼吁将政治意愿变为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