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红河州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抵扣税款的准确性,有效堵塞税收漏洞。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税收政策的学习研究,认真做好辖区抵扣企业相关抵扣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使他们正确掌握抵扣的范围、标准及相关规定,减少错误违规抵扣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抵扣环节的管理。工作中把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审核关,对企业申报抵扣税额的固定资产,除了对其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认证和人工审核外,重点深入到企业进行实地核验,加强对实物和资金的核查,查明固定资产实际验收日期和付款日期,确定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发生时间,对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生产厂家、购货合同一一进行核对,核查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
三是建立健全查验制度。重点检查购进设备的用途、购进设备发生的时间、购进设备的真实性。一是审查有无2009年以前已购入但未付款或未全额付款,未取得专用发票的固定资产;二是审查纳税人有无将非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设备如:有无将自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器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扣,有无将在建工程项目使用的钢材等材料混入进项抵扣,有无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及其所用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对企业帐簿、实物、发票是否相符进行核实,发现不符的一律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是强化评估监控。及时关注扣除设备进项抵扣因素后同比税负明显下降的纳税人的生产经常情况,将固定资产抵扣金额大、税负异常的一般纳税人作为重点评估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纳税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抵扣专项评估模型,形成相应的数据库和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