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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国税局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惠民三百多万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16     浏览次数:

    景东县国税局面临严峻的组织收入工作形势,紧紧围绕 “创新发展年”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信心,迎挑战,重民生,保增长,促发展,不折不扣地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直接惠民近386万元。

    一是免费为下岗再就业职工办理税务登记证58户,减免办证费用1160元。

    二是增值税转型后,允许纳税人申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41,791,800.06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7,104,606.01元,惠及纳税人449,938.83元。

    三是为1户企业办理2008年度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25,844.79元。

    四是对8户所得税纳税人实行减免,减免所得税1,206,937元。

    五是从2009年1月20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车辆购置税减税优惠政策以来,办理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车辆686辆,减征车辆购置税2,027,913元。办理免税车辆3辆,免征辆购置税45,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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