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围绕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战略目标,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了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初步设想。文章充分论证了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重要性、可行性,进而提出了目标要求。同时,在认真分析对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制约因素的前提下,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全国藏区 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示范区
迪庆藏族自治州是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2008年西藏“3.14”事件后,迪庆藏族自治州作为全国唯一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藏区,受到党中央的高度评价。之后,州委州政府又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工作要求,提出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不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更是“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课题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做好藏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局党组提出的“创新发展年”一系列要求,从藏区国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对近年来贯彻省局“文明服务年”、“管理基础年”、“质量效率年”、“作风建设年”工作成绩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初步设想。
一、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重要性、可行性和基本目标
藏区的经济发展关系到今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而和谐的征纳关系对经济又有调节、促进的作用,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同时也是构建和谐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重要性
首先,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有利于藏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税收是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职能,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一大焦点,涉及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等各环节,在调节城乡、区域、行业、群体、劳资等利益格局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税收所具有的这些职能,使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藏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在税收工作中努力搞好和谐征纳关系,保持藏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在藏区能贯彻落实到位,确保税收能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藏区长治久安,确保藏区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国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度。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广大纳税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税收具有强制性,但由于税收是一种国家利益与企业(个人)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作为代表国家利益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过程中的摩擦与碰撞难以避免。这些现象若长期存在,势必会影响税收执法,进而有碍藏区的和谐。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能大大提高藏区纳税人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意识,有效降低纳税人的逃税心理,减少偷逃税现象,使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变“要我纳税”为“我要纳税”,促进纳税人诚实申报,诚信纳税。所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可以提升纳税人遵守税法的观念,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最后,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如果征纳关系不和谐,纳税人就不会自觉如实申报,税务机关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信息渠道就不通畅,就必须通过工商、质检、银行等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加强纳税评估和稽查,甚至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这势必会增加税收征管成本。尤其对于地广人稀的藏区来说,税收成本远不止于此。同时,由于对纳税人进行了处罚,增加了纳税人的不必要支出,会使征纳双方的矛盾加深形成对立。因此,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利于降低藏区税收成本。
(二)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可行性
自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全州国税系统在省局党组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总局、省局的税收中心工作和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造和谐国税、平安国税、文明国税、服务国税,各项税收工作成绩突出,为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州国税收入的大幅增长,为藏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1994年至2008年间,全州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1亿元。1994年国地税分设时仅为1,093万元,而到了2008年猛增为2.9亿元,是1994年的27倍,年均递增率达26.47%。从税源结构看,1998年以前,迪庆是“木头”财政,国税60%的税收来自森工企业。禁伐天然林以后,州委州政府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依托香格里拉品牌,培育起了“旅游、生物、矿产、水电”四大支柱产业,通过三次调整产业结构,税收大幅递增。从1998年到2008年,国税收入完成数与上年同期比由25%增长到38%。
税收征管初步走上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轨道。迪庆国税成立十五年来,征管工作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税、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夯实基层工作,全州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强化税务登记管理,狠抓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全州各级国税机关重视和加强税源管理,使全州的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基本摸清了征管家底,减少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近年来,全州基本实现传统征管向现代管理转变,达到税收征管户数与工商登记户数比对正常,信息共享。企业登记率和纳税申报率分别达到100%,个体户达95%,税款入库率达100%,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达100%,纳税申报准确率达95%。强化纳税申报工作。迪庆州国税系统在征管改革中,已全面推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变过去上门收税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加强和完善了申报制度,全州城区纳税户自行申报率和农村纳税户自行申报率都达到了省局要求的比例。健全征管档案资料工作。根据总局的要求和省局的部署,迪庆州严格按照征管业务规程的要求,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了表、证、单、册,进一步理顺了征管档案管理程序,并严格考核。根据《迪庆州国税局征管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对纳税人普遍实行了一户一档,为全州税收征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信息化建设工作日新月异。迪庆国税的信息化建设从1994年机构分设开始,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税收信息化建设之路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应用阶段、应用发展阶段,到如今的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阶段,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按照总局“科技兴税”的总体部署,以服务于征管、服务于基层一线、服务好纳税人为宗旨,完成了“金税二期”网络的拓展和完善,全州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协同电信部门对全州的网络进行提速,使州局到省局的网络从2M提升到6M,各县(区)的网速从256K提升到2M,极大地提高了网络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建成了连接总局,覆盖省、州、区县、分局的广域网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公文处理软件,全州国税系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建立起迪庆国税电子政务网站、香格里拉县国税网站。2005年间,开通了连接总局的省、州局视频会议系统;中国税收综合征管软件顺利上线;数据监控软件顺利推广应用。2006年,在加强中国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和金税工程运行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一机多票”管理系统的推行工作。经过“十五”时期的建设与完善,迪庆州国税信息化工作与全省同步走上了一条从单一应用到多系统协同、从单机使用到省、州、县区联网、从单纯的替代手工劳动到推行全方位信息化管理的道路。而今,迪庆国税的信息化建设和全国、全省国税系统一道正朝着实现“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和四个系统”的金税三期总体目标迈进。
干部队伍的团结力、凝聚力不断增强。迪庆国税干部中有藏、汉、纳西、白、傈僳、彝、普米、苗、回等9种民族,少数民族共151人,占总人数的76%,是一支以少数民族为主,多民族的大家庭国税干部队伍。多年来,迪庆州国税局党组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文关怀,加强民族团结,打造和谐国税机关”的指导思想和“团结奋进、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依法治税,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精神”的迪庆国税精神,始终把干部团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高国税干部对“团结产生力量,凝聚诞生兴旺”这一重要认识,努力营造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学的氛围,维护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统一。共有 1人次获全国、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奖。
纳税环境不断改进,行风服务群众满意。税务部门与纳税人既是征纳关系,又是共发展、共命运的鱼水关系。迪庆国税系统在强化征管手段、确保税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持“放水养鱼、养鸡下蛋”的涵养税源原则,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工作中积极宣传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大胆投资办厂,并为其主动出献划策,出面协调资金困难,帮企业渡过难关,优化纳税环境。与内地相比,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纳税意识普遍淡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税收征管更需要耐心地说服、讲解,用情感去沟通,否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流血事件甚至民族冲突。因此,迪庆州国税局党组把宣传税法、提高全民纳税意识,改善征纳关系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在每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结合迪庆州多元文化的特点大张旗鼓地进行税法宣传:在电视上举行税收宣传讲座;召开税企座谈会,请纳税人现身说法,沟通税企关系;沿街举行游行宣传;设立税法咨询台,当众解答问题,进行有奖问答;到城区广场编排税收题材的文艺节目与群众进行联欢;除此之外,平时还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进行广泛宣传。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个个充当税法宣传的排头兵,深入企业,深入村寨,风餐露宿,把税法送进千家万户。在检查中,既敢于查处,又善于查处,既严厉处罚,又耐心地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查处。一切为了纳税人,为了一切纳税人,为了纳税人一切,这是迪庆国税雷打不动的服务理念。在办税服务厅里,纳税人切身体会到国税机关“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周到,享受了纳税人应有的尊严。“一窗式”服务,“一站式”服务,微笑服务,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等纳税服务既融洽了征纳关系,又提升了国税机关形象。为实现政务公开到位、准确、及时,迪庆州国税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内容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每年开展行风测评,设立执法行为监督电话、走访兼职监察员等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同时采取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设立政务公开栏、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纳税辅导等形式,实现“阳光”操作。经过长时期而又大量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各异、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使税法深入人心,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年来全州没有发生一起税务行政纠纷和抗税事件,全州国税部门在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连年均达到95%以上。
特别是从2005年来,全州国税系统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省局党组每年提出的税收工作主题,在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2005年围绕“文明服务年”主题,把纳税人“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高兴不高兴”作为依法征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文明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积极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税收公平竞争环境,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质量,改善了国税机关的社会形象。2006年,围绕“管理基础年”工作主题,按照“扎扎实实打基础、认认真真抓管理、持之以恒兴科技、以人为本强素质、一心一意谋发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总体要求,加强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利用,打牢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基础,落实“一站式”审批、“一窗式”办税,简化办税流程,降低纳税成本,做到了在管理中提升服务品质,在服务中提升执法质量。2007年,围绕“质量效率年”,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精神,积极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方便基层、方便纳税人,将“两个减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08年,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行的“四项制度”为契机,按照“作风建设年”工作主题的要求,以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的作风,公开服务承诺,加强监督考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营造公开、文明、高效的办税软环境。2009年围绕“创新发展年”工作主题,全州各级国税部门顺应新形势,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认真落实省局一年一个工作主题年,全州税收管理正由传统的“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过去传统的、自发的、无序的纳税服务逐渐向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和持续性的现代化纳税服务推进,国税形象进一步改善,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优化纳税服务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和谐征纳关系构建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显著。
2009年初,迪庆州委书记齐扎拉对迪庆国税工作取得的各方面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州国税工作成绩巨大,经受住了各种困难的考验,税收收入实现新突破,壮大了全州财力;积极落实了各项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既快又好;深入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进展;税收管理不断强化,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税收成本不断下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目标要求
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就对税务机关的要求而言,就是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主动为各民族的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其履行各项纳税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就对各民族的纳税人的要求而言,就是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做到依法诚信纳税。以此要求作为出发点,其基本目标是:
----切实转变传统治税思想,树立征纳地位平等理念。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基本理念,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坚持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为纳税人创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全面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思考和制定各项征管措施,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把纳税服务工作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
----努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税收信息化管理为平台,努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统一、规范地执行税法,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大力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增强藏区税收工作本领。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的藏区税收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税收队伍,不断增强藏区税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各界认可度显著增强,迪庆国税新形象进一步提升。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现有 3 个县国税局为“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力创全系统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二、当前影响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目标要求,现阶段迪庆藏区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有待今后逐步改进和完善。
(一)思想观念问题
新形势下的税收管理需要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以及责任观念。总体来看,全州国税干部在思想观念上还是符合当前税收工作要求的,但是,不可否认少数干部观念上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欠缺,还需要进一步教育和培养。表现比较突出的是部分干部在大局观念、效率观念和服务观念上的不足。部分干部缺乏科学的经济税收观,狭隘的认为税收工作只要确保收入任务完成就可以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自己的工作无关;有的干部不注重工作效率的提高,存在工作拖沓,忽视自身征税成本和纳税人遵从成本的问题;还有的同志“官本位”思想严重,忽视纳税人权益,不能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平等对话,他们总认为税务部门就是从事管理的,纳税人只有遵从管理的义务,没有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国税干部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散漫,思想上消极被动,工作上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形成原因:一是“铁饭碗”意识严重,缺少职业风险忧患意识。有的干部认为,自己大小也是个国家干部,只要不犯错误,领导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二是不思进取,缺乏工作韧劲。有的干部认为,反正自己不要求“进步”,既不是党员,又不想当中层干部,表现再好也没用,对什么都是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干部则思想比较浮躁,急功近利,总认为自己样样在行,把提拔看作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缺乏实实在在干工作的责任心和恒心,工作比较飘浮,对个人职位的升迁看得过重,一旦达不到目的就心灰意冷,牢骚满腹,不再向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缺少主动性。有的干部忽视主观努力,不是努力主动地用科学的方法去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一大堆,导致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主见,没有计划性,形成领导推一推,自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的懒散现象。
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飘浮、脱离实际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意识虽有增强,但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仍然存在。成因分析:一是迪庆地处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山区,特殊的地理及自然人文环境,使这里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与同系统外州市局相比,无论是工作的环境、福利待遇都相差较大,特别是边远县局,人口稀少,生存条件十分艰苦。由于这样的情况,大家的思想上有时存在不平衡的意识,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敬业精神、实干精神弱化,工作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时有存在。二是由于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部分干部职工思维滞后,工作中按部就班,工作没有开拓性、创新性。
目前,全州部分干部职工的文凭与素质并不匹配,一定程度上存在高文凭、低能力现象。成因分析:一是现在过于注重抓文凭教育,大部分干部职工专科、本科文凭是到手了,但本身的素质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和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并没有因为文凭的不断提升而提高。二是由于机构分设十多年间,地州级基本上没有选人、进人的权限,年轻的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偏低。三是部分新进的本科大学生吃老本意识严重。从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不爱学习、不愿学习,接受新知识,自觉钻研税收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的年限与其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不匹配。
干部职工自律意识虽有增强,但有时存在着领导在时一个样,领导不在一个样,没有做到时时刻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领导在与不在不能一个样。成因分析: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抓落实的力度和强度不够,一些好的制度被束之高阁,形同摆设。二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工作环节管理上还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些干部对全局不关心,对大局不热心,对发展不尽心,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导致工作上不去,效率不高。成因分析:一是绩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干好干坏一个样,服务好坏一个样,导致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团队精神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导力不足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对事关全局、单位发展的大事热心不够、关注不够。表现为群众观念和集体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缺少忧国忧民意识,对弱势群众缺乏同情心,对群众疾苦、纳税人利益关心减弱。工作中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观望姿态,缺乏协作精神,对全局工作漠然视之,甚至事关大局形象的工作也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三)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方面:全州国税部门近年来在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我们在调研中,还是发现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服务型政府和纳税人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一是纳税服务停留在浅表层面,缺乏深层次的内涵。纳税服务不仅仅是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以及优化办税服务流程等方面,应该将纳税服务提高到法治公平的层次,提高到经济高效的层次,应该将纳税服务贯彻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当前国税部门的纳税服务主要是存在于办税服务厅的征收环节,这显得很片面和单薄;二是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大力完善。在利用互联网为纳税人服务、办理涉税事宜方面,才刚刚起步,网站内容少,信息更新慢,并且能够从网上办理的事项十分有限,这方面需要加大开发应用力度;三是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国税和地税部门的检查信息没有实现充分的共享,即使在国税部门内部,也存在着不同部门因各自需要,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多头进厂、重复检查的问题,这无形中提高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同时也给国税机关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四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我们虽然设立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但目前税收管理员事务性工作较多,一个管理员最多要负责数百户纳税人,且主要精力是用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材料、报表、调查和检查,基层单位基本上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
2、因地广人稀,纳税服务存在不到位方面:由于藏区普遍都是所处地域广袤,人口稀少,人均占地面积较大,税收征管战线较长,税务机关管辖的大多数纳税人生产经营地相距较远,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进行精细化管理,因管辖区域的广大,每年要耗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税收成本,况且由于路途艰险又无形中增加了各种不确定性的危险因素。迪庆藏区最大的香格里拉县征管区域南北相距400多公里,大部分税源重点企业距县城一百公里以上,途中还要翻越数座海拔高度不一的雪山,经过宽窄不一的河流。这些藏区的特色和自然环境,在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征纳方面形成了矛盾,不论是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还是税务机关到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和税收宣传,无形中都增加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税收征管中的各种风险,致使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情况,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就不能为纳税人更好的服务,许多便民措施纳税人也得不到享受。迪庆藏区税源第一大户安乐铅锌矿就距税务主管机关170余公里,矿山则在海拔4000多米的地方。第二税源大户国电集团则距税务主管机关80公里。此外,许多治炼企业都在高海拔地区,采矿区也在深山峡谷中,途中需翻越多座海拔在4000米以上的雪山,这些企业的户数占到了迪庆藏区税源大户的27%,每年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2%。
(四)纳税人重登记轻申报,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在日常税收征收管理中,许多新办企业登记开业时能够正常申报税款,但过一定时期后就逐步出现逾期申报,经实地查核则纳税人已失踪,而这部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已存放于征管系统中,一方面不仅形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税务机关的多次限期催报和多次处罚则很容易造成征纳关系的不和谐;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税收管理员的负担和征管考核难度。仅我州香格里拉县局近几年来,这种只登记不申报纳税的企业累计已有70余户,今后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三农政策放开后,国家对藏区农业的扶持力度逐年在加大,许多藏区涉农的项目逐步都在实施,而这些项目在立项审批过程中,许多职能部门要求项目实施人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成为合法的纳税人后,才能给予立项和审批,并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而这些项目实施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因所实施的项目为免税项目,办证前期还能够按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到后期由于没有应征税款,逐渐淡薄了纳税意识,加之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管理缺位,没有及时对纳税人进行管理从而造成纳税人相继逾期申报以至失踪。对查找到的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则按《征管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这部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做法不能理解,认为既然办理的是免税项目,就应当简化手续,多提供便民措施。这部分重登记轻申报的纳税人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工作量,而且也产生了许多垃圾数据。
(五)藏区税法宣传不够,个体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不高
藏区往往既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又是藏传佛教的兴盛地区,光藏传佛教寺院大大小小就有十几座,藏区的十三大寺院之一松赞林寺就在迪庆藏区。迪庆藏区少数民族中除藏族为主外,还聚居纳西、彝、傈僳等十几个少数民族,而国家颁布的税收法规在推广实施过程中没有深入到佛教寺院和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广泛的宣传,更谈不上纳税辅导,致使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工商业户对国家税收政策不理解,对纳税义务产生抵触情况,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不利于藏区社会与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
藏区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已形成各种商品的集散地,这些乡镇由于地方政府一方面大力倡导扶持地方经济,又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多方组织收入,无形中就形成了对立和统一的矛盾。而藏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由于民族生活习惯和民族语言的关系,税收政策的宣传难以深入人心,少数民族纳税人只从个人利益出发,对税收征管不予服从,致使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不高。例如,迪庆藏区香格里拉县的建塘镇,已形成了一个以经营旅游产品为主的集散地,其中大部分纳税人为当地少数民族,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形成一定的规模,经营收入也有大幅度的提高,但一涉及税收问题,则这些少数民族商户抵触情绪普遍较大,而税务机关若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则不利于征纳关系的和谐。
(六)税务中介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
中介机构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税务中介机构可尽可能的降低税企双方的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完善征收管理,也为税务机关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同时也减少了藏区征纳双方因税收问题在各种路途中的风险性。但藏区中介机构组织这几年才刚开始起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还未发挥。
三 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具体措施和初步建议
(一)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具体措施
第一,切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队伍。只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税收队伍,才能为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付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为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打下深厚的组织基础。二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以国为根,以税为业,以人为本,以学为乐,以绩为真,以廉为荣”的云南国税文化理念,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的理论素质、政治觉悟、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使之真正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从而增强国税干部建设“示范区”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要抓好干部的学历继续教育、任职培训、在岗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强化责任意识和政策业务水平,提升文明礼仪修养,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有较大的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
第二,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鉴于藏区征管区域的广袤,藏区企业的税收征管可以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完善。目前藏区各乡镇均已建立完备的通信网络,纳税申报可通过网络实现网上申报,一方面可为企业节约纳税成本,另一方面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围绕减轻藏区纳税人的负担,一是要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借助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要改进工作方式。将县局税收业务尽量延伸到办税服务厅,使办税服务厅集税法咨询、证件办理、纳税申报、发票购买、税务公告、法律救济等各种涉税业务为一体。三是要精简涉税资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在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各项信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相关报表和涉税信息。四是要推行多种办税和缴款方式。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等办税服务制度。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完善现有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引导纳税人自愿网上办税。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
第三,切实促进税务中介代理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为纳税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个性化服务,依法引导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向涉税中介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涉税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中介机构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税务中介机构可尽可能的降低税企双方的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完善征收管理,也为税务机关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同时也减少了藏区征纳双方因税收问题在各种路途中的风险性。
第四,切实加强税法宣传工作。藏区少数民族聚居地自古就有纳税的传统,现如今也不例外,但要提高藏区少数民族的纳税遵从度还要有待逐步提高。日常开展的税收宣传中可结合少数民族的特点和生活习性,采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也可结合当地党政部门开展的一些宣教活动,将税法融入其中。例如迪庆藏区曾开展了“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和“送法入寺进村”活动,在这些党政部门开展的活动中,可以将税法宣传作为一个内容对少数民族进行讲解,让藏区少数民族商人充分了解税收法律,提高他们的纳税遵从度,进而履行纳税义务,创建藏区的和谐征纳关系,实现藏区的社会生活的稳定。同时,要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政策变动大、纳税人难以理解掌握的税收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辅导,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让纳税人吃透规定、掌握政策、准确执行,清清楚楚申报,明明白白缴税。要针对不同群体和层次,开展分类、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宣传,特别要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第五,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要以国税网站为依托建立网上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举报投诉、涉税信息查询、税法咨询、税务公告等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二是要依法行政。对于遵章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对于违章的纳税人,要依法采取管理和稽查措施,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在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税务机关要注意避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秩序受到影响;处理过程应当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听取陈述和申辩,做好解释和说明;处理结果应当合理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三是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纳税人依法享有减免退税权和保密权等法定权利。四是要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第六,切实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金税三期的规划和要求,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和完善省局自主开发的多元化纳税申报平台,大力推行介质申报、网上申报等申报纳税方式,进一步拓展介质申报的功能,在纳税人通过介质申报报送各类申报资料的同时,可通过介质申报端口实现各类报表、资料、数据的报送需求。进一步完善网络申报平台的建设,丰富网络申报的功能,着力将网络申报平台建设成为纳税人的自主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办理日常涉税事项,如网上抄报税、网络购买发票、网上定额核定等功能,在满足纳税人一般性服务需求的同时,利用网上自主服务平台满足纳税人的个性需求。以网上申报为突破,逐步建立纳税人足不出户、即时互动,全时段、多功能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第七,切实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纳税信用评级管理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修改、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按照纳税人的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标准,依据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纳税义务履行记录和违法违章记录,自动生成纳税信用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有效激励与监控,实施分类管理,开展个性化的分类纳税服务,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二是要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有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充分利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及时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为信用等级评定提供依据。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信用评定指标的变化及时调整评定结果。三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商业信用的联动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第八,切实推进办税公开。一是要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广泛知晓。二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清理公开项目,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全面落实《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各项要求,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环节,将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宜归纳为若干类、细化为具体项目,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办理流程、资料要求、办结时限等,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同时对定额核定、信用等级评定、涉税违法曝光等事项进行公示、公告,保障纳税人在政策制定、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第九,切实改进免税项目的登记管理制度。各种藏区农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各职能部门主要针对的是单位和各种社会团体,而个人则不予支持,因此各农业项目的开发实施均要以单位和团体为单位,相关的手续也就应当健全完备,对这部分免税和不经常纳税的单位和团体,在税收征管中尽可能的给予简化手续,以税务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提供单位办理审批立项事宜,待这部分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后再纳入征收管理。这部分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后,若经营不稳定,管理不规范,则税务机关及时进行数据清理,删除相应信息,为纳税人提供轻松和谐的税收征纳环境。
(二)构建全国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示范区的初步建议
第一,请州政府支持,由州工商联牵头,组建纳税人协会。成立纳税人协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代表纳税人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反映纳税人对于税收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使税务机关能及时改进,更进一步地完善征纳沟通制度。组建纳税人协会由州工商联牵头,国、地税部门积极配合参与。
第二,请州政府支持,由国税局牵头,国、地税部门创造条件,联合组建办税大厅。藏区的国、地税局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基础上,应创造条件,探索联合设立一个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项在一个地方办理完毕。
第三,请州政府支持,由国税局牵头,向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倡议建立税收协作联席会议机制
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分布于云南、四川、甘肃、青海。为了交流各地在构建藏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建议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国税局发起,向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倡议建立税收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税收协作联席会议每年轮流在一个藏族自治州召开,可邀请有关省区参加(如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