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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家电下乡评标办法更细更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06     浏览次数:

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联合发布了彩电、冰箱、空调、计算机等12类产品的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公告,招标按照已中标和新投标企业分别进行。

记者了解到,本次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招标项目按产品分为洗衣机、彩电、电冰箱、冷柜、手机、电磁灶、微波炉、空调、计算机、太阳能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12大类,每一类又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分为A和B两个项目。已中标企业参加相应产品A项目的投标,新投标企业参加相应产品B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指出,本轮招标的已中标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新投标产品,这些新投标产品必须在原已中标地区之外,选定全部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新增投标地区进行投标,如果中标,中标产品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范围为新增中标地区和投标人已中标地区;文件同时规定,原有已中标产品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范围为已中标地区和新增中标地区,其入围资格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而对新参与投标12类产品的企业则没有限制,新参投企业可以在家电下乡本轮招标的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选定全部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投标。

同时,2010年家电下乡项目评标办法与之前相比也有所变化,内容更细化也更严格,并针对已中标企业和新投标企业制定了不同的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

已中标企业的评标办法将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中标候选人推荐,不再进行评分排序。而新投标企业则与之有所不同,评标委员会在经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流程后,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合格,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初步评审后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投标地区、其他4方面内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将导致该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投标地区的被拒绝。

评标办法的细化和严格从评审条件数量便可见一斑。以洗衣机为例,在去年的招标文件中,必须具备的评审条件仅为11项,而在此次招标中,评审条件则多达25项,其中详细评审包括了投标人6项、地区2项、投标产品12项及其他1项共21项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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