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税系统2009年税收收入突破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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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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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从容应对,采取措施,共克时艰,上下联动,实施“强征管、强评估、强分析、强调研、强稽查”的组织收入组合拳,全力以赴抓税收收入。通过坚持依法治税、保障收入,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收入,突出稽查重点、查补收入,强化纳税评估、增加收入,实行分类管理、抓好收入,充分发挥了收入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组织收入服务功能,有效把握了收入主动权,实现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496787万元,同比增收42802万元,增长9.43%,完成省局下达确保目标467470万元的106.27%,完成奋斗目标486470万元的102.12%;剔除车辆购置税,完成州政府下达计划任务479078万元的101.22%。其中,组织增值税181636万元,组织消费税262835万元,组织企业所得税39496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978万元,征收车辆购置税118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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