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棚户区改造享受三个层次财政优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14     浏览次数:

在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支持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财政惠民政策涉及的一个重要取向,财政部将主要从三个层次的政策加以体现。

  王保安进一步解释道,第一个层次是对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安置住房免税、减税。一是免征土地使用税;二是免征土地增值税;三是免征印花税;四是减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第二个层次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免收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第三个层次是作为政府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免收土地出让金。

  “这三个层次的财税政策对促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作用力度是非常大的,充分体现了中央财政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倾斜。”王保安说。

  据了解,在过去一年中,廉租住房建设和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而在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当中,目前仍有1000万户左右的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可以使那些单靠自身能力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还可以新增一些保障性住房。

上一篇:迪庆州国税局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下一篇: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