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国税局加强审理监督切实提高重大税务案件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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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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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山国税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遵循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原则和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合法、及时、有效地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在工作中,坚持有错必纠,有漏必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和税收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效能得到明显提高。2009年,全局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8件,结案8件,行政处罚8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查补税款162.35万元,罚款50.49万元,加收滞纳金6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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