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国家税务局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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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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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彝良县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队伍要靠精神凝聚,管理要靠精神推动,形象要靠大家塑造”的精神,以长抓干部理论学习为基础,以国税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双翼,以规范执法、创新服务和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丰富创建形式,提高创建质量、充实创建内容,使得县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继2003年、2007年后再次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一是长抓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意识。以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提高理论素养为重点,在干部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都是国税形象”的意识,积极开展征纳互动、廉政谈心等活动,从而推动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广度、深度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加强对干部的爱国主义、爱岗敬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和谐发展、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等精神的教育和培养,在工作中围绕国税文化理念,以税收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凝聚人心,丰富干部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和质量。
三是抓队伍制度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培训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和税收服务,同时开展知识竞赛、运动娱乐等多方面的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
四是不断创新和丰富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和形式,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鼓励干部积极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税收征管业务能手”,带动全局上下争先创优,使全局上下团结干事谋发展,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创建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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