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准备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该征求意见稿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要求。对此,各地财政官员反应不一,有的赞同,有的迟疑。
统一还是分散?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称,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009年发生的广州和上海公开预算信息的事件,对财政部门官员触动较大,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表示。
《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做好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
该《通知》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的要求,要求规范各级财政机关向同级人大送审的财政预算决算报表以及部门预算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同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报表以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对于上述统一要求,各地财政官员的反应不一。
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处的一位官员表示,各地预算信息公开的实践进展程度不一,沿海发达地区的进展较快,而西部地区进展较慢,不应该作统一的要求。
浙江省一位官员也对此表示赞同,各地预算信息公开进度的差距较大,当前各地应当明确自身在全国各省预算公开中的位置,然后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措施。
各地进度不一的一个例证是,东北某省的官员抱怨当地人大要求和财政厅预算执行联网,而广东省早已经完成了人大和财政部门的联网。
深圳的一位官员表示,当地财政面临较大的预算公开的压力,不过预算公开是大势所趋,现在深圳的预算编制已经细化到了具体项目支出,财政资金用在购买车辆还是支付人工费都可以查看到,而按照上述《通知》,只要求编制到“类”级和“款”级。
该官员表示,压力大的地方赞成统一推进,一旦统一推进,财政部的《通知》就能成为“尚方宝剑”抵挡社会各界的压力;而压力较小的地方则不会赞成,因为《通知》要求的进度对于他们来说太过超前。
还有官员表示,财政部对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地方人大的要求往往不一致,存在协调的问题,而且也不可能按照财政部的规范编制一本预算,按照人大的要求编制另外一本预算。
此外,也有官员提出,社会关注的焦点——部门预算应该由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来公开,这样财政部门就不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所在。
“依申请公开”难题
《通知》让一些财政官员头疼的还有依申请公开的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和组织(下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此次《通知》也要求,各地对与上述申请财政部门要依法受理、认真研究,对于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于涉及秘密的事项,不予公开,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财政预算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上海财政部门的一位官员表示,对于依申请公开“非常困惑”。首先依申请公开之后财政部门无法约束申请人如何处理信息,而申请人往往向社会公布,所以依申请公开基本上意味着向全社会公开。其次,对于“生产、生活和科研的特殊需要”如何判断,也存在模糊地带。
甚至有官员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是很妥当,导致了政府部门的被动,呼吁财政部向国务院法制办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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