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日宣布,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准则所称珠宝首饰评估,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分级分析的基础上,对珠宝首饰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根据准则,从事珠宝首饰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并在业务范围中标明“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签署珠宝首饰评估报告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证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对珠宝首饰进行实物确认,明确珠宝首饰的存在状态;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权属,要求委托方或者相关当事方对珠宝首饰的权属做出承诺。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应当对珠宝首饰的权属相关资料进行必要查验。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和品质分级。在对评估对象进行鉴定分级时,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及行业分级标准,可以采用国内外珠宝业通用的分级体系,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准则同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