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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国税局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为宣传点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2-03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首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纳税人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告》发布后,楚雄州国税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宣传力度,力求让纳税人充分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应履行的义务,增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一是对内加强学习。要求全州国税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告》内容和相关知识,掌握纳税人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并把平时容易被纳税人忽视的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作为学习的重点。通过学习,提高对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税务机关、税务干部依法治税意识和优质高效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同时,进一步规范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行政执法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行为,尊重纳税人权利,正确引导纳税人积极履行义务。凡违规执法,损害纳税人权利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纳税人充分实现依法享有的权益,促进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
    二是对外加强宣传。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办税人员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向纳税人作好宣传,对每一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及怎样履行权利和义务作好相应的解答,及时告知纳税人实现权利的途径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办税服务厅通过公示牌、公告栏等形式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公示,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可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工作中及时帮助纳税人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倡导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促进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在征纳过程中的和谐融洽,努力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三是形成服务长效机制。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宣传与“四项制度”的开展落实、96128电话查询答复、相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等的宣传解释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宣传工作日常化,凸显出“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等人文关怀,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知情、保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权利,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对于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解决,积极探索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咨询、办税辅导等方面的新方式、新途径,对纳税人普遍关心、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解释。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等涉税诉求的查处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纳税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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