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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变革央企负责人考核 两年不达目标就换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5     浏览次数:

  酝酿多时后,国资委今年重磅推出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终于在上周末亮相。经济增加值(英文简称EVA)成为国资委在考核央企时权重最大的指标。

  EVA占据40个基本分

  所谓EVA,就是指扣除了全部资本成本的剩余企业收入,是对企业价值的真正考量。它不仅考虑利润,也考虑到了资本成本。简而言之,根据这一评价体系,并非收入、利润越高的企业就是越好的企业,还要看它真正的价值创造能力。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国资委对央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EVA指标,利润总额占据30个基本分,而EVA占据40个基本分。这意味着,EVA对央企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利润。

  国资委综合局局长刘南昌表示,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有利于央企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央企增加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二是有利于央企进一步做强主业;三是有利于遏制央企投资冲动,合理控制风险。

  新办法的实施也将会使央企的业绩考核排名发生变化。刘南昌表示,今后国资委监管的央企都要根据经济增加值的考核结果来进行排名,经济增加值目前40%的考核权重还将在未来逐步加大。

  两年不达目标就换人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业绩的完成情况,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并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国资委明确表示,未完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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