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表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第一个全国性规范文件,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有效遏制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竞争、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服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并出具审计等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管理办法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强调,各地要根据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上一篇:温家宝:大学功利化是要命问题 须有办学自主权
下一篇:财政反腐倡廉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