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国税局被丽江市总工会表彰为“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先进单位”。
近年来丽江市国税局根据市总工会的安排认真做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一是做好每期职工医疗互助宣传和动员工作,对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切实做到调入一人参加一人, 自第一期起全员参保,无一人遗漏。二是按省工会规定交纳互助金,从2007到2009年参保金额共计13472元,补助住院人员互组金8704元,切实减轻了职工负担。三是按市工会要求及时提供本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团体参加人员变动电子版修改情况。通过积极参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持续科学发展,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