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文山州国税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有力推动了全州国税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健康协调发展。2009年,文山州国税局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命名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其主要做法:
一、以健全机构和完善制度为重点,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文山州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协调统一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紧扣税收工作主题,与国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确保了文明创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导,服务工作大局。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四保四问四促进”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在全系统营造“领导在一线服务、队伍在一线工作、干部在一线成长、党性在一线锻炼、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观在一线实践”的生动局面,将文明创建推向“服务科学发展”的新高度。
三、以抓学习、抓考核、抓激励机制为手段,强化队伍素质。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管理办法》实施教育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把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业务分级分类培训,并辅之以“教、考、奖、惩、促”五项激励机制,确保学习实效,充分调动广大税干努力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全州系统内大力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使税干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制定出台《文山州国家税务局争优创新奖励办法》,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干部职工争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国税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四、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机关为载体,树文明形象。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国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先进事迹,参与全国道德模范群众投票和“双百”投票活动,在系统内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公开政策、透明执法、优化服务”的方针,把服务的重点放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上,在办税服务厅开展争当“服务标兵”、创“党员服务示范岗”等活动,通过国税机关自身的文明形象感召纳税人,以此作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三是认真落实“阳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阳光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五、以爱国主义教育和国税文化建设为平台,建和谐国税。积极参加省局和州委、州政府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的“祖国在我心中”文艺汇演、“爱国歌曲大家唱”等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唱响省、州国税之歌,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凝聚人心,引导全州国税干部团结和谐、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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