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旱灾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西双版纳州财政部门优先拨付抗旱救灾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抗旱救灾中的作用。
今年1—2月西双版纳州共收到中央和省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255万元。为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最大发挥财政资金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效益,西双版纳州财政部门坚持两个“一个工作日”办法强资金监管,优先保证抗旱救灾资金及时拨付。
一是在收到省财政抗旱救灾资金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醒相关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分配资金。
二是在收到相关部门报经州政府批准的抗旱救灾资金分配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各市县和州级相关部门。
三是在分配资金中,坚持分配给县市的资金一律不过州级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县市,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减少了资金层层拨付环节,县市当天就可收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