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实施综合财政监管是完善中央财政监督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专员办在新时期肩负的重要使命。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和我办“总部监督特征、首都区域特点、财政管理特色”监督理念,二处2010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中央预算单位为对象,以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账户审核为轴心,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为半径,综合利用多种监管手段,整合优化监管资源,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管。
一是科学选户,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利用预算单位基本信息,从具有预算分配和管理职能、具有较大资产规模和中央财政资金、具有总部或行业主管特色的三类行政事业单位中,挑选部分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建立基本信息库,掌握基础数据,跟踪预算执行,满足日常部门预算监管工作需要,有的放矢开展中央公共投资、重大科技专项、社保医疗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综合检查。
二是深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国库支付外网审核。在经财政部相关司局同意后,按“自愿”原则,向公检法、中直、国管等敏感单位以外的60余家中央部委下属基层预算单位推行国库支付外网审核,并根据审核发现问题,适时适度开展现场审核或事后跟踪。
三是加大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管力度,争取借助主管部委影响力,搭建互动平台,增强互助效应,将账户管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加强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联合监管,充分利用账户年检、重点抽查等手段,根据日常工作发现线索及时延伸至预算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四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和干部素质教育培训。针对各项业务变化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同时,因人而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