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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26     浏览次数: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重点,以打造“阳光国税”为目标,坚持依法、真实、便民、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内外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条例》及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其中通过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纸质信息165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电子信息12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09年,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在职责范围内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税收政策公开。对国家扩大内需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近出台或调整的税收政策,及时向纳税人宣传解释和上门服务,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办税程序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涉税文书受理等程序及时主动公开,使纳税人熟悉和掌握办税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节省办税时间,减少办税成本。

    3.岗位职责公开。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将国税部门的工作纪律、服务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联系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4.行政处罚公开。定期将纳税人的涉税违法的处罚规定、处罚决定及执行结果公开,以案释法,执法公正、透明,促使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

    5.定期定额公开。对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以及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户的定额核定程序,定期在宣传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内公布,促使纳税人相互监督,确保定额核定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6.行政审批公开。对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退)、抵、缓、欠税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定期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开,接受对国税部门执行税收政策的监督,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7.税收统计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情况,按季发布减免税情况,方便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8.政府采购情况。公布市局政府采购公告,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

    9.机构人事信息公开。公布全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情况,发布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规定。主动公开人事任免、任前公示等人事信息。

    10.其他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其他需要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开的涉税信息和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网上咨询,我局对“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市长信箱”等网站上群众的咨询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四是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服务。2009年,国税工作中的热点和重点事项较多,如:结构性减税、增值税转型等。针对这些涉及重大决策、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我局及时编发解读材料,通过网站专栏(专页),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手册,税法解读、咨询服务等,为公众及时、准确解读国税政策提供了服务。使得办税事项公开透明,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同时纳税人合法权益也得到切实保障。

    1.公告栏公开。2009年通过市局政务公开栏发布各类信息165条。内容涉及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制度、人事任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及油耗等。

    2.网上公开。2009年,以深化“云南国税州市频道(丽江国税)”网站的公众服务应用为重点,我局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不断拓展网上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云南国税州市频道(丽江国税)”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该网站予以公开。针对相关热点和重点事项,“云南国税州市频道(丽江国税)”网站开辟专栏,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等进行集中展现,进一步增强公开、服务和互动效果。2009年度我局共计在国税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通过政务在线解答系统主动发布涉税问题3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重点工作通报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办税服务厅公开。重视办税服务厅的宣传作用,分散在全市各处的5个办税服务厅,是全市国税系统最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所有的办税服务厅,均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图、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纳税人进行公开、宣传;办税服务厅还设有咨询电话和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其他渠道公开。2009年,我局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登载税收政策法规要点,摘要介绍全市国税系统的执法与服务情况;还通过税收宣传月以及法制宣传日等,向广大纳税人和民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通过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咨询服务电话等形式进行人工答复;还以手机短信方式发布办税提醒信息等途径。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覆盖面广的公开宣传模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公开。200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也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公开内容电子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电子化率仅为43.49%;三是县(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并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继续巩固和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

    (一)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税内、外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等信息网络资源,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电子化率。

    (三)将结合国税部门垂直管理的特点和国税工作的业务特点,在做好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区)国税局,促进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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