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和谐稽查 树立税务稽查服务新形象
楚雄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虎坤
2009年,楚雄州国税稽查系统针对彝州经济和国税工作发展趋势,不断深化和谐稽查内涵,创新落实和谐稽查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取得了明显实效。通过开展查前告知、查前辅导、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稽查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得到了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转变观念,换位思考,树立“无过错推定”工作理念
国税稽查局是专司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的专门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对被查纳税人形成了“有错判定”的思维定势,在稽查工作中预先考虑如何监控纳税人,使得大多数纳税人感觉 “不自在”或受到了一些不公正待遇。为此,在稽查工作中切实转变观念,实现“有错推定向无过错推定”的转变,改变以往先入为主,对纳税人“不放心”、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纳税人的做法。对所有的稽查对象,在没有获取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之前,都应该推定该纳税人是依法纳税的,不应进行税收违法推定,更不能作为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执法,推动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二、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和谐稽查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
在稽查工作中我们把优化纳税服务和推行和谐稽查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及时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尊重、理解、关心纳税人的理念贯穿于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推行稽查全程服务。
一是采取查前告知和查前约谈的方法,送税收政策和税法上门。开展“查前辅导”服务,宣传解释有关税收政策及会计制度新规定,解答税收疑难问题,积极引导企业自查,向企业发放自查提纲,帮助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自行补缴税款,维护企业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形象。使纳税人避免了非主观故意漏缴税款而导致的处罚,保护了纳税人的经营利益,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尊重。
二是实行阳光稽查“四告知”服务。在实施税务检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严格执行书面告知制度,并通过填写“廉政监督反馈卡”监督执行落实,增强了税务稽查的透明度。
三是执法与服务互为一体。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将税收执法理念的转变体现在服务上、体现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上、体现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努力实现税企和谐双赢。
四是实行“查后防范”服务。稽查完毕后,稽查人员就纳税人在财务管理和税收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税务稽查建议书》和《账务调整通知书》,帮助企业建账与调账,督促纳税人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减少了企业因不熟悉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纳税申报失误和税务违法行为,使纳税人避免了“二次偷税”的风险,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
三、不断深化和谐稽查内涵,丰富稽查服务内容
严格依法稽查是构建诚信纳税和优化纳税服务的保证。没有严格的税务执法,势必造成纳税秩序混乱,直接干扰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无优化纳税服务之前提。我们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最终目的就是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给纳税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这就是最高层次的稽查服务,最终能达到依法治税之目地。从这个角度谈服务,就必须做到: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公平执法;要大力实施和谐稽查,进一步使稽查工作流程公开化、透明化、简约化,并通过聘请社会各界监督员强化税务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监督,搭建公平、优质、高效的稽查执法和稽查服务平台,促进税务稽查工作效能提升和稽查服务水平扩展,不断推进税收秩序优化和税收环境改善。二是搞好稽查建议,服务税收征管。要对稽查案件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找出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以召开征管稽查联席会、发稽查建议
书、稽查预警等行式,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稽查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措施,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教育引导职能,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终,特别是在案件查结后,稽查局应当充分发挥稽查人员“懂税法、懂政策、懂财务”的优势,帮助纳税人查找出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各种漏洞和问题,并辅助企业建账建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因管理不善而出现的损失,从而赢得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防止企业出现通过帐外经营偷税获取超额利润作为恶性竞争优势,逐步引导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由他律向自律转化。
四、提升稽查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是优化稽查服务、不断深化和谐稽查内涵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稽查服务水平的需要。较高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技能,良好的个人修养,是稽查人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首先,要提高稽查人员政治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的有机结合,依法稽查和和谐稽查的有机结合。其次要以提高稽查业务技能为着眼点,分门别类地开展计算机知识、税收应用稽查软件、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等实用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形势下电子查账软件的培训及实战演练,从而提升全体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使每个稽查案件准、快、优,用实际行动体现出优化稽查服务。最后,要提高稽查人员的廉政素质。抓好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和“两权监督”,不断强化廉政意识,防微杜渐,廉洁执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税务稽查服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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