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大理州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通知》(大国税函[2010]49号)要求,现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09年,我局在大理州国家税务局和鹤庆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围绕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条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如下内容:鹤庆县国家税务局概况、鹤庆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及分工、鹤庆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纳税服务承诺、税收政策12条、国税简讯6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咨询税收业务的情况。无人通过政府信息直通车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在今后工作中,还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信息统计、年度报告、举报调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