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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财政局五项措施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次数:

  为确保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陆良县财政局要求各科(室)、财政所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挥效益。

  一是明确抗旱救灾资金列入特事特办事项。财政局积极筹措及时安排下达救灾资金,加快抗旱救灾资金拨付进度,做到急事急办,确保各项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强化抗旱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意识。进一步强化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误、拖延抗旱救灾资金的拨付时间或更改资金用途。

  三是加强对抗旱资金的监督管理。财政局相关科(室)、财政所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在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转移、套用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确保抗旱救灾人员随时待命。财政局抽调了40名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成立抗旱救灾应急队,随时做好救灾工作准备。

  五是做好抗旱资金统计上报工作。财政局由农业科按旬统计填报相关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报表,迅速对各类抗旱救灾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资料整理,对抗旱救灾资金逐项督办,认真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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